深度报道操作经验分享——以吴谢宇案报道为例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4-08-05 04:07:26

  随着公众逐渐对“碎片化”传播产生厌倦,深度报道的价值必将回归。深度报道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如何做好的问题。一篇深度报道作品的成功与否,至少有一半因素取决于选题。好的选题可以让记者的工作事半功倍,而差的选题则恰恰相反。一起新闻事件发生后,多问几个“为什么”,应该是一个深度报道记者的职业本能。

  作为传统新闻报道的一个门类,深度报道曾一度高居行业顶端。后来,随着传媒进入“流量”时代,受制于篇幅长、形式单一等因素,深度报道遭遇流量瓶颈,不再像先前那样受宠,一些曾深耕深度报道的媒体甚至放弃了这块阵地。然而,随着时代发展,“碎片化”传播的弊端也越发明显。人们看到,每当一桩新闻事件发生,一方面信息严重过剩,另一方面真正的有效信息却相当匮乏。有时候,人们获取的信息越多,离真相反而可能越远。笔者相信,随着公众逐渐对“碎片化”传播产生厌倦,深度报道的价值必将回归。对于南方周末这样一直以深度报道见长的传统媒体,深度报道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如何做好的问题。

  笔者2023年完成的《弑母者吴谢宇的心理档案》一文,就是在“碎片化”信息泛滥的背景下,独家获取了案件的核心信息,并运用传统新闻操作手段完成的一篇较为成功的深度报道。稿件一经刊发,即引发强烈反响,仅微信公众号的阅读量即达59万。更重要的是,该文极大地改变了公众对于吴谢宇案的认知,使社会各界对于该案的讨论在教育、心理等各个层面展开。基于这些原因,该文在南方周末内部考评中获得A-,是南周近三年来唯一一篇A级稿,也是南周2023年年度新闻奖一等奖的唯一获奖作品。在此,笔者以该作品的操作为例,与同行分享一下深度报道的相关经验。

  一篇深度报道作品的成功与否,至少有一半因素取决于选题。但是,究竟什么才是好的选题?如何找到好的选题?这两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对于媒体人而言并不是很好回答。笔者认为,对于好选题的判断与获取,既取决于新闻人的职业敏感,也取决于对选题挖掘的程度。

  吴谢宇案:一个北大在读学生,妥妥的学霸,突然某一天杀死了相依为命的母亲,接着以出国留学为名,骗取亲友上百万元,之后“放飞自我”,又是嫖娼又是买彩票,很快将巨款挥霍一空。然后又到夜店去做“男模”,其间还交了数个女友(大都是性工作者),一直到3年后被抓。

  无论从哪个角度,这都是一个很好的新闻选题,它具备了一个“爆款”新闻的所有元素。正因如此,从2016年案发时(吴谢宇弑母发生在2015年7月10日,但该案案发是在半年之后的2016年2月,即吴谢宇母亲谢天琴的尸体被亲戚发现之时)起,各媒体就对吴谢宇弑母案争相报道。由于题材本身足够劲爆,可以说但凡与吴谢宇有关的一点一滴都可以成为新闻。为了挖掘更多信息,记者们不辞辛苦,纷纷跑到吴谢宇的母校、老家,甚至相传其以“男模”身份坐台的酒吧去采访。

  然而,不论多么劲爆的新闻,都是有保质期的。经过媒体一轮轮信息轰炸,到了笔者开始操作吴谢宇报道的2022年,无论是媒体人还是公众,对吴谢宇案都已产生“审美疲劳”。此时的媒体,看起来已经很难就该案向公众提供更多新鲜内容。人们唯一能做的,似乎就是静待吴谢宇被执行死刑了。

  然而,我们如果稍加研判不难发现,尽管媒体先前关于吴谢宇案的报道已经铺天盖地,但是,一个核心问题从未被真正触及——吴谢宇的弑母动机。而这个问题恰恰是公众最关心和最感到困惑的,它当然也应该是媒体重点解决的——一起新闻事件发生了,人们总想弄明白为什么。而多问几个“为什么”是一个深度报道记者的职业本能。

  媒体未能解决吴谢宇的弑母动机问题,并不是因为不想解决,而是因为解决它实在太难了。首先,即便是到吴谢宇二审被判处死刑后,经过警方、检方和法院的轮番侦查和审理,亦未能查清楚吴谢宇的弑母动机。其次,媒体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采访到吴谢宇,听听他本人怎么说,但这又是不可能的。

  尽管对于媒体而言,解决吴谢宇的弑母动机问题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并不妨碍记者朝这个方向努力。事实上,在操作一些深度报道选题时,笔者坚信,只要方向对了,总会有收获。至于收获的大小,则取决于努力的程度和运气。

  另外,笔者在操作吴谢宇案报道的过程中惊讶地发现,关于该案,媒体的报道从一开始就充斥着大量错误,有的甚至是最基本的事实错误。比如,关于案发现场,有媒体报道称,吴谢宇弑母之后,将尸体用塑料布等层层包裹起来,制作成了“木乃伊”,这一说法流传甚远。但是,根据笔者后来获取的案卷材料,吴谢宇其实是在母亲尸体上覆盖了若干层塑料薄膜等物。是“覆盖”而非“包裹”,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与“包裹”所对应的是“木乃伊”,而“覆盖”是做不成“木乃伊”的。

  再比如,有一家媒体报道称,吴谢宇弑母之后,还摆了一场“谢师宴”,邀请母亲的同事、好友参加。但是笔者通过阅卷及采访吴谢宇母亲的同事,发现此事纯属子虚乌有。

  以上两个错误,前者可能是由于记者采写时没有依据可靠的信源而导致。笔者在采访吴谢宇案时发现,对于案发现场,有媒体引用了吴谢宇父亲一位同事的说法(此人曾和吴谢宇多名亲戚一起去过吴谢宇家)。笔者后来也采访了该人士,才知道他当时其实待在门口,并没有进屋,他讲给媒体有关屋内现场的情况,只是听警方以及吴谢宇的亲戚说的二手信息。

  至于吴谢宇摆“谢师宴”的说法,笔者怀疑作者要么是道听途说,要么就是故意编造的。因为此说完全经不住推敲,仅凭常识和逻辑就可以证伪。

  对于媒体同行在吴谢宇案前期报道中所犯下的一些错误,案发之初,一方面公众和媒体对于该案信息有着强烈需求,另一方面警方出于保密需要,又不会对外公布案件情况,这两个因素决定了前期报道的不准确和不全面。

  但也恰恰因为前期报道的不准确、不严谨,为后续的深度报道提供了更多空间。而“澄清谬误、明辨是非”,恰恰也是党和国家赋予新闻人的一项重要使命。需要指出的是,新闻报道存在谬误这一情况并非个别现象。以笔者近年来操作的一些深度报道来看,比如2021年所写的“错换人生案”和“阿里女员工自曝被案”,2022年所写的“江歌案”,均不同程度存在这样的问题。

  上文提到,方向确定以后,深度报道操作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努力的程度和运气。笔者在这里想着重提一下运气。确实,回头来看,笔者在操作吴谢宇案报道时的运气实在太好了——竟然独家拿到了该案的案卷材料。

  2022年上半年的某一天,笔者收到了一份《吴谢宇案专家咨询意见书》。在此之前,笔者主要是从一个读者或观众的视角了解吴谢宇案,笔者曾看到央视播出的吴谢宇一审时接受庭审的画面,当时就隐隐感觉到吴谢宇不对劲。

  发材料的是国内知名精神病学专家S教授。笔者跟S教授相识于十几年前,后来,应S教授邀请,还参加过他所负责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学组的几次学术会议,在对精神病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工作的了解逐渐深入的同时,与S教授也成为好友至交。吴谢宇案发生后,笔者和S教授也就此案有过多次交流,他也怀疑吴谢宇精神有问题。后来他成为吴谢宇律师单方委托的精神鉴定专家之一。吴谢宇一审被判死刑后,二审更换了辩护律师。二审律师向法庭正式提出申请,要求为吴谢宇进行精神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进行精神鉴定,取决于司法机关。只有在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才会启动精神鉴定。一审时,吴谢宇的代理律师曾向法院提出为吴进行精神鉴定,但法官没同意,认为吴谢宇精神完全正常,根本没有进行精神鉴定的必要。值得一提的是,吴谢宇本人也认为自己精神正常,不同意进行精神鉴定。

  但是到了二审,情况不同了。由于吴谢宇的亲戚(主要是母亲一方)没有为其出具谅解书,律师和吴谢宇都十分清楚,精神鉴定可以说是吴谢宇唯一的救命稻草。因此,二审律师将辩护重点放在吴谢宇有精神问题上,而吴谢宇本人也答应配合进行精神鉴定。

  为了说服法官启动精神鉴定,律师先后委托了三拨精神病学专家和犯罪心理学专家,为吴谢宇出具了专家咨询意见。而S教授就是其中一份咨询意见的署名专家之一。

  S教授将咨询意见报告发给笔者时,特意嘱咐笔者不要外传。笔者看了几眼就感觉到这份报告不寻常。因为报告中大量引用了吴谢宇案的案卷材料,其中包括吴谢宇本人、案发现场目击证人、吴谢宇大学同学、老师等人的证言,甚至还有其逃亡期间所交女友的证言。而这些内容都是媒体先前的报道未曾涉及过的,笔者也是首次知道这些信息。

  但是,这份报告中的内容虽然重要,毕竟属于二手信息,是经过鉴定专家选择、过滤过的。作为媒体,直接引用的话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事实上,后来笔者也了解到,其实在我们之前已经有其他媒体同行拿到了这份报告,但是基于审慎考虑,没有在报道中使用其中的内容。

  在反复看了这份报告之后,笔者忽然想到,S教授手头会不会有吴谢宇案的卷宗材料?显然,报告之所以能引用大量案卷材料,是因为S教授看到了这些材料。

  但是,看到材料并不意味着保有材料。事实上,吴谢宇案案发数年以来,案卷材料一直对媒体高度保密。那么,律师在把案卷材料给相关鉴定专家查阅时,会不会也采取相关保密措施?

  谢天谢地,并没有。而且,当笔者向S教授提出想看一下案卷材料时,他几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由于他年纪大了,不善使用电脑,为此,笔者委托一位实习生,专门去S教授家拷贝了材料。而这些材料中,就包括吴谢宇的自述和吴谢宇母亲的日记。

  拥有了这些材料,报道可以说就已经成功了一半。笔者将拿到材料归功于运气好,其实如果理性地看,会发现好运气背后是有原因的:笔者如果没有在精神鉴定领域多年的深耕,如果没有与S教授十几年的交情以及由此建立的信任,是不可能拿到这些材料的。

  笔者在上文中说,拿到案卷材料,报道就等于成功了一半。但是,就具体操作而言,后面一半的工作其实更加艰辛。

  某种程度上,拿到材料仅仅是工作的开始。事实上,笔者很快就从获得材料的喜悦中清醒过来,因为材料实在太多了,多到让人头疼的地步。其中,仅吴谢宇本人所写的自述材料,就大概有四、五份,而每份都长达一两万字。这些材料,有的是写吴谢宇的成长史和心路历程的,有的是写吴谢宇与父母的关系的,虽然每一份的逻辑都比较清晰,但里面却有大量意思相近但又不完全一致的内容,也有些内容是相互矛盾的。因此,如何使用这些材料,就成为摆在笔者面前的一个大问题。

  笔者所用的办法,就是在反复阅读的基础上,围绕吴谢宇弑母动机这一核心主题,先摘录出重点内容,再把重点内容以不同主题进行分类。比如,吴谢宇在数份材料中提及其害怕母亲对其失望,笔者就以“害怕母亲失望”为主题,将这部分内容制作成一个文档。再比如,吴谢宇在案发前和案发后,都有一些异常行为,笔者就分别以“案发前的异常行为”和“案发后的异常行为”为主题,将这些内容分别制作成文档。

  因为材料太多,在两名实习生帮助下,笔者光梳理材料就花了至少两周时间。其中,吴谢宇的自述和吴母谢天琴的日记都是手写并经过翻拍的,有些文字非常模糊。由于意识到这些内容可能非常重要(但究竟哪些重要在当时尚不能明确判断),为此,笔者和实习生干脆将所有内容全部用电脑打出来,制作成WORD文档,这样以后可以随时搜索需要的内容。

  应该说,材料梳理是笔者操作深度报道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常有两个规定动作:一是搜集所有媒体的前期报道;二是根据既有材料理出一条时间线。这两项工作有助于作者对事件全面了解,也有助于更好地把握好报道主题。

  吴谢宇案报道也不例外,不过,与梳理案卷材料相比,这两项工作就显得轻松多了。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这些工作均十分枯燥乏味,却必不可少。在笔者看来,如果把深度报道的操作比作盖一栋房子,你需要提前把各种建材备好,砖头、水泥、木头,各自放在应该放的地方,这样在正式动工时,你才能够得心应手。反过来,如果图省事,应做的准备工作不做,那么到了写稿阶段就会尝到苦头,很可能花的功夫更多,稿子反而写不好。

  操作深度报道,采访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采访,仅靠材料,不论你拿到的材料多么重要、多么丰富,也很难写出精彩的报道。很多时候,采访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获得更多信息,还可能成为作者所获得的材料的催化剂,让原本不可以单独使用的材料变得可以使用,甚至能将原本枯燥乏味的内容变得灵动起来。

  笔者获取的吴谢宇案案卷材料中,最有价值的无疑是吴谢宇本人的自述以及其母谢天琴的日记。但是,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这些材料都有较强的主观性。虽然“吴谢宇作案动机”这一主题本身或许就是主观的,但是,鉴于新闻报道的客观性要求,以及公众业已形成的对吴谢宇的成见,报道必须尽可能降低主观色彩,不可能只使用吴谢宇的自述及其母亲的日记,否则就会面临很大的舆论风险。至少,要对报道使用的材料内容通过采访其相关人员予以印证(证实或证伪),以增强报道的客观性。

  在采访环节,笔者最先联系的是上文提及的吴谢宇父亲的同事。此人也是向媒体报料的主要人物。但等到笔者采访时,他已经表现得不是很积极。笔者原本希望通过他再采访吴谢宇的其他亲戚,但他没有帮忙。笔者只能自己去了一趟吴的老家,见到了吴谢宇的小姑妈和小姑父,然后设法找到当地的精神病院,通过视频见到了吴谢宇得精神病的三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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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采访上述吴谢宇父亲的同事以及吴谢宇的小姑父(吴谢宇的小姑妈因有智力障碍而无法交流),笔者了解到双方亲戚的态度,并惊讶地发现,其实并非所有亲戚都希望吴谢宇能被免死。

  吴谢宇的自述中,多次提到其大姑妈,称大姑妈曾对他说父亲临死前一直呼喊他的名字,这让其一直耿耿于怀。笔者非常想找到大姑妈核实此事,但未能联系上她。好在有同行以前采访过吴谢宇的大姑妈,并把采访录音给了笔者,笔者从录音中找到了相关佐证。

  报道中最重要的一位采访对象,是吴谢宇母亲谢天琴的同事、好友兼邻居“马丽华”(化名)。能采访到她也是比较幸运。笔者先是联系谢天琴的另一个朋友,结果连着几天打她电话都没打通,就在快放弃的时候,突然打通了。她没有讲太多,但推荐了马丽华接受采访。笔者先后采访了马丽华三次,每次都在两小时左右,另外还有几次电话采访。笔者把所有采访内容都转录成文字备用。由于马丽华对吴谢宇母子十分熟悉,她的采访内容除提供了第三方视角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与吴谢宇的自述及谢天琴日记内容相印证)之外,还成为串联整个事件的一条重要线索。

  此外,笔者亦采访到了吴谢宇的一审代理律师。不过由于其出言谨慎,收获并不大。

  材料梳理和采访工作完成以后,就是写作了。如上文所述,稿子一开始就把主题定在挖掘吴谢宇的作案动机上。不过,鉴于这个主题容易引发争议,而笔者在材料梳理和采访中又意识到,吴谢宇作案动机其实与他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分不开,于是就将主题拓展为探寻吴谢宇的精神世界,这样的主题更具开放性,在降低舆论风险的同时,也更易于操作。

  写作同样是一个艰苦的过程。笔者从动笔到初稿完成,前后写了一个多月,其中第一个版本就写了十天左右,结果后来推倒重写。笔者操作深度报道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好稿都是改出来的。

  报道的标题原来拟的是《病人吴谢宇》,后来才改成现在这个标题。在写稿过程中,恰逢吴谢宇案二审开庭,笔者曾想过在开庭当天抢发稿子,后来觉得,就稿子本身的分量而言,或许无需蹭开庭这个热点,还是应该把稿子打磨得更好再发,这样在二审开庭后第六天才发稿。果然,稿子并没有因为错过热点而遇冷,而是引起了强烈反响,说明先前没有急于发稿的决定是正确的。

  新闻要讲时效,但好的深度报道却是时间和耐心的产物。关于吴谢宇案报道,笔者从最初拿到那份咨询意见从而萌生操作想法,到最后完稿,前后长达一年多。中间从申报选题到梳理材料再到采访写作,可以说充满艰辛。某种程度上,这也是笔者操作有影响力的深度报道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