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为避税绞尽脑汁 海南成税率新洼地 代办公司揭秘:最快3天就能开年费4400元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4-10-08 03:10:54

  “影视公司和明星工作室扎堆海南”冲上热搜。5月10日,封面新闻记者从一平台中查询到,自2020年6月至今,海南影视、影业新公司注册量超2200多家。记者从某平台中看到,那英、刘涛、、何炅、陈思成、白敬亭、黄子韬、沈腾、贾乃亮、陈赫等艺人均在海南省注册了公司。难道过段时间坐在电影院里,我们看到的片尾制作方将不再是“霍尔果斯XX有限责任公司”,而是“海南XX有限责任公司”。如此扎堆究竟为何?封面新闻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采访了解到,目前有专门的团队在海南负责“开公司一条龙”,一家代办公司的业务人员透露:“现在明星扎堆海南注册公司。”

  据某商业APP数据和公开资料的不完全统计,2021年起注销的明星关联公司已超20家,值得注意的NG体育是,4月13日至29日,注销明星关联公司达11家,平均每天有一家明星公司被注销。

  但与此同时,海南逐渐成为新的影视产业聚集地,众多著名艺人开始陆续在海南成立新的文娱公司。

  明星们为什么要扎堆在海南开办公司?据了解,主要还是因为海南目前的税率比较优惠,明星在海南开设公司在税务方面可以获得较大的优惠。

  一名财务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去年国家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其中提到了税务以及一些政策的支持:“明星在海南开公司可能看中了几点: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以及海南将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该财务人员认为,其中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15%对于明星来说吸引力最大:“演艺圈人员的收入构成非常复杂,税率也高,有时候为了合理避税,需要把收入分割成几类,不同类别的税率不一样。15%的税率的确很低,对于明星来说,省税这块挺厉害的。”

  封面新闻记者咨询了一家位于海南的代办公司,该公司的业务人员表示目前在海南注册一家公司手续较为简单,可以代办,最快只需要3天就能开一家公司,还不需要验资:“目前海南省的税务政策相同,公司开在三亚和海口等城市承担的税率是一样的。”

  该代办公司收费低廉,包括代理记账地址挂靠在内,每年收费金额为4400元。该公司的业务人员透露:“现在明星扎堆海南注册公司。”

  封面新闻记者询问其公司是否代办过明星的公司,对方予以否认:“没有,明星有自己的团队,信息不对外。”

  通过查询可以发现,陈思诚、白敬亭和沈腾的公司都注册在海口冯小刚电影公社南洋街;而何炅和黄子韬的公司则开在海南省某县高新区的软件园里;陈赫持股98%的信息科技公司和那英持股50%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都在海口市龙华区一座大厦。

  明星扎堆办公司的情况之前就很常见,而且会有一个专门的团队来进行操作,比如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象山影视城民国城这个地址就有包括任嘉伦、王传君、孟子义等多位明星的工作室。佟丽娅 、杨洋、罗晋等影视明星在上海开设的公司都属于同一团队进行操作的,在某平台上可以查询到,他们的公司座机号都是同一个号码 。

  据了解,有些公司曾因“花样百出”多次登上热搜:沈腾的公司名字——“那可是家大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网友纷纷笑道:“太有才了”“简直是取名鬼才”。白敬亭的“明白乐管理合伙企业”,何炅的“何乐不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也都被调侃“有意思”“有趣的灵魂取名也有趣”。

  现有海南火热扎堆的公司注册,前有霍尔果斯的黯然失色。上一个吸引众多影视公司纷纷入驻的地区,是霍尔果斯。霍尔果斯位于新疆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10年5月,霍尔果斯作为特殊经济开发区,实行“五免五减半”的税收政策鼓励文娱产业发展,吸引了众多影视公司入驻。但随着近年诸多限制条件的出现,很多公司也陆续注销、撤离。据2017年霍尔果斯招商局提供的数字显示,聚集在霍尔果斯的影视传媒企业超过了7000余家,而截至发稿日,记者在某平台上查到带有“影视”关键词的公司仅有3413家。

  除了扎堆成立公司外,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影视作品也开始扎堆在海南省开机。2020年11月,杨紫、井柏然、倪萍等主演的《女心理师》在海南开机;2021年1月9日,陈小春等主演的《猎海日志:南溟龙墟》开机;3月,王彦霖、周游主演的《玩火》开机;3月21日,果靖霖、马苏等主演的《理想照耀中国》之《望星空》在海口市开机;5月9日,李易峰、宋轶主演的《暗夜行者》也在海口市开机。

  高收入的明星们纷纷在海南开设公司避税是否合理?封面新闻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的胡音律师。胡音律师表示,仅仅从法律角度看,避税不等于逃税偷税,关键看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行为是否合法合理。

  背景事件涉及的企业性质很多是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从事经营活动的一种组织载体,有独立的人格:财产独立,名义独立,责任独立。只要是依法设立,公司本身就是合法的组织。至于成立公司的动机是否是为了避税,从法律角度来讲不能将动机作为判断违法标准。关键是看第一收入是否合法,第二涉税的行为是否合法。

  从概念讲,避税和逃税偷税不能划等号。逃税偷税是违法行为,是违反税收法律和政策的行为,国家明令禁止,而合法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属于这一法律范畴。当然,依法报税纳税是纳税人的基本义务,人人都应该遵守。

  另一方面,前段时间媒体提到部分明星签阴阳合同,这个就是违法逃税的行为,不是所谓的合理避税。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会计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就是违法逃税行为。

  胡音律师还提到,公民个人每年税务申报,实际上也是一种享受税务优惠减免的手段:“目前的趋势不光是盈利性质的公司,包括公民个人,都有必要理解我们的财税政策,以保证自己的税收相关行为合法。在很多经济发达的地区或者国家,也有专门的税务筹划师这一职业,也就是保障合法纳税,正确理解税务优惠政策。所以,判断是否存在违法纳税行为,不能仅仅看是不是在税收优惠区域开公司来进行判断。”